为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以下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工作的新部署和新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普通本科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任课教师培训(第三阶段)的通知》(桂教办〔2023〕1604号)要求,现继续组织我校本科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的任课教师进行培训。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材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切实做好新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的使用,提高任课教师对马工程重点教材的重要性和价值认识,提升任课教师的教学能力,助力整体教学质量提升。
二、培训对象
全校本科刑法学任课教师。
三、培训时间
2023年12月14日(星期四)15:00—18:00报到,12月15日(星期五)8: 30——12:00培训。
四、培训地点
南宁市凤凰宾馆凤凰大厦八楼五象厅(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朝阳路63号)。
五、培训形式及内容安排
培训形式:线下集中培训。
培训时长:0.5天(4学时)。
培训内容如下:
六、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马工程”教材任课教师的培训工作,将培训工作纳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组织好本部门马工程重点教材使用教师的培训工作,各马工程重点教材对应课程的任课教师均应“先培训、后上课”。
(二)请各相关单位统计参加第三阶段(本科刑法学任课教师)集中面授的任课教师,并于 2023年12月12日中午12:00前填写报名回执表(附件1)并发送至邮箱1261884435@qq.com。
(三)请各参训教师于2023年12月13日前加入QQ群(群名称:2023年“马工程”重点教材培训班,群号:879783950),培训期间的有关事项及资料等将在群内发布。
(四)培训期间的培训费、资料费、餐费统一从本次培训专项经费中支出。学员往返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差旅费按有关规定由学院(部)自行报销。
未尽事宜,请联系:课程教材科,联系人及电话:谢飞,2290071。
附件2:《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普通本科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任课教师培训(第三阶段)的通知》(桂教办〔2023〕1604号).pdf
教务处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