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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2022年08月16日 16:22      浏览:7

各学院:

根据学校相关安排,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新生在金鸡岭校区上课,学生从第二周开始上课。为了规范排课工作,确保新学期开课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教学任务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课基本要求

1.任课教师资格:

硕士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有博士学位;

博士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应具有教授职称或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2.教学任务要求:

与各专业培养方案保持一致,与开课计划相符。

3.上课时间:

(1) 为充分利用有限的教室资源,各学院可分2个时段(前半学期2-9周或后半学期10-18周)来排课,尽量不要跨前、后2个时段。

(2) 课程尽量排在周一至周五,学位课尽量安排在上午,原则上晚间和周末不安排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

(3) 应避免课时安排过于集中。课程可4小节连排,但同一课号每天最多不能超过4小节。

4.研究生教材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

二、教学任务安排时间进度表

时间

工作安排

8月16日-22日

落实公共课任课老师,确定公共课上课时间(含全校公选课);

8月22日-29日

1、 在数字化校园录入培养方案(新增专业或培养方案修订了的专业);

2、 落实专业课任课老师,填写《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表》,并将任课教师与时间安排录入到研究生管理系统;

3、 落实每门课程所使用的教材,报送《2022秋季学期教材使用情况一览表》。若老师需购买教材,请在一览表内标明,并报送一份给教材服务部(含电子档,联系人蒋佩宏,电话17877356690)。

8月29日后

研究生院安排上课教室,确定课表。

 

三、其他

1.课表编排时应避免与任课老师其它课程冲突,课表排定之后请通知任课老师及时查看课表,有问题及时调整,谢谢各位老师的配合!

2.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经教师申请,学院批准,安排适当课程实行线上教学,线上教学班的选课人数限额可适当增加。

3.包含课堂教学和实验室教学的课程,在系统排课时请分时段安排,并在附表备注写明实验室地点。

 

 

 

研究生院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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