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工程教指〔2021〕1号)文件,对于按照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招收的在读研究生,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可安排进入指导性目录的专业领域。
学校第五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将“电子信息”等5个现有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及相关领域按参考指导性目录进行调整。经学生申请,导师和学院同意,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校同意蔡锦云等454名研究生拟调整专业学位领域,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
学校第六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同意将“翻译硕士(055100)”专业学位类别调整为专业学位领域“英语笔译(055101)”。经学生申请,导师和学院同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校同意陈俊蓉等72名研究生拟调整专业学位领域,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2。
现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即2023年12月7日-12月11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杨老师0773-2322181。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7日
附件1-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拟调整至专业学位领域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