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坚持以服务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开展科学规划、综合改革、学科建设等工作,助推学校高质量发展。
一、定位与工作职责
规划统计。负责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与评估;统筹和指导各专项规划和教学单位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协调学校高等教育统计和本科教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填报工作。
综合改革。负责组织学校综合改革的总体设计与方案制定;协调组织学校重大问题、重要政策与重要合作的研究与咨询;组织协调学校重大专项的申报以及年度综合考核工作。
学科建设。负责统筹协调学校一级学科学位点增列申报、动态调整等工作;组织协调学校一流学科建设的申报、评估、验收总结材料撰写等工作;负责制定学校学科建设相关文件、经费预算等工作;协调服务各学科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育人举措与成效
1.编制“十四五”规划,明确人才培养定位。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经多次调研论证和意见建议征集,编制了《学院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确定了“十四五”期间学校以建设电子信息特色鲜明的国内高水平大学为目标,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三大战略以及教育教学评价改革、人事制度改革、校院两级管理改革三大改革,明确培养具有家国情怀、敬业精神、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的定位。
2.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服务人才培养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有关要求,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广西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综合试点校建设工作,落实我校改革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用人评价等目标任务。做好学校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和本科教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工作,为学校办学情况评估、政策制定、资源配置以及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等提供数据支撑,服务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提高人才培养成效。
3.制定目标任务书与考核办法,体现人才培养中心理念。组织协调制定了“一院一策”“一部门一责任状”目标任务书,强化教学单位人才培养主体地位,在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国际交流等方面根据其发展特色设置目标任务,促进职能部门转变机构职能,在目标任务设置上突出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以及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服务和支撑作用。牵头制定学校2023-2026年度管理目标考核办法,采取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结合,根据发展定位差异,对教学单位四年目标任务及其年度分解任务进行分类考核,将本科人才培养工作列为考核教学单位的重点内容,对职能部门着重考核工作职责以及服务人才培养的成效,引导各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特色化发展,全面体现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共同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4.推进一流学科建设,引领高水平人才培养。完善一流学科建设保障体系,探索创新学科建设模式。按照新一轮6个广西一流学科的建设任务要求,引导各一流学科在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积极作为,突出高水平人才培养的建设成效,以高水平学科建设引领高质量人才培养。自新一轮广西一流学科建设开展以来,6个一流学科已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165人。
5.统筹优化学科布局,拓展高层次人才培养平台。聚焦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瞄准“电子信息材料-设计与制造-器件-仪器与系统-信息传输及安全”电子信息特色学科链,优化学科建设布局,积极开展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博士点以及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等学术学位博士点申报工作,力争在新一轮博士学位授权点审核增列中新增1-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实现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突破,拓展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学科平台。
三、拟进一步开展的工作
1.持续推进落实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做好学校“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掌握规划目标任务实施进展情况,总结工作成效、经验做法以及存在不足,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实现学校第四次党代会和“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
2.不断深化校院两级管理改革。根据学校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总体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进一步修订完善校院两级管理改革有关文件,加快推进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各领域的制度保障体系建设,持续完善“一院一策”“一部门一责任状”工作机制,落实教学单位人才培养主体地位,推动职能部门工作职能转变,以服务人才培养为工作重心,共同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3.推动交叉学科发展。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智能制造、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前沿新兴领域,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急需人才培养需求,积极建设新获批的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探索智能科学、国家安全等新兴交叉学科建设,促进电子信息类理工学科与人文社会学科交叉融合发展,为培养新兴领域和学科交叉融合的急需人才提供学科平台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