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工程学院党务公开制度(试行)

2022年07月13日 9:07 

一、党务公开的原则

服务发展原则、依纪依法原则、真实公正原则、注重实效原则、积极稳妥原则。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

党组织结构设置和班子成员分工情况;

党组织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党员基本情况及先进性具体要求;

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情况;

新党员发展工作,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党员发展前公示、预备党员转正前公示和发展工作程序等有关内容;

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进展或完成情况;

重大事项情况:主要公开党组织出台的有关文件,阶段性重点工作安排以及进展落实情况,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党员、党组织评奖评优、批评情况;

党组织对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三、党务公开的方式

采取综合性公开与专题公开相结合,静态公开与动态公开相结合,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等形式,使监督全方位、多层面、无死角。

固定的公开栏公开;

会议公开;

网络公开。

四、党务公开的要求

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所有党务工作应最大限度地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

党务公开设置固定的公开栏定期或根据需要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党务首先必须在党内公开,如果党员对某些内容持较大异议,则应暂缓公开。每一次党务公开后,党组织要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意见,对他们提出的疑问和要求,要及时作出解释和答复。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做好说明工作。

建立学院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党务公开全过程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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