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 分配办法
2023年03月24日 15:11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加强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指导教师教书育人和科研的积极性,提高学院科研水平,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 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
具有硕士生导师(下文简称“硕导”) 资格的本院相关学科教师,且上一年度的研究生导师考核(参见文件《光电〔2022〕17号--十大网赌博正规信誉网址光电工程学院研究生导师考核及招生管理办法》)认定合格的硕导,方可招收硕士研究生。
二、分配办法
学院硕士生招生名额分配到各科研团队,由团队负责人全权在团队内进行二次分配。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原则上每位校内硕导每年招生名额不超过6个,每位校外硕导每年招生名额不超过1个,新任硕导第一次招生名额限1个。院外、校外硕导招生名额由学院统筹分配。各科研团队的招生名额测算公式如下:
各科研团队的招生名额= 1.团队基本名额 + 2.团队科研经费奖励名额;
1. 团队基本名额
聘岗类型 | 基本名额数/人 |
正高 | 3 |
副高 | 2 |
中级 | 1 |
注:团队基本名额减扣指标说明:
(1)针对上一次广西区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每出现一人次“有不合格意见的”,招生指标减1个;每出现一人次“存在问题论文”,招生指标减3个;
(2)除特殊情况外,团队成员近三年(招生名额分配前三年)的个人科研到位经费小于五万元,其个人的招生基本名额扣减至1。
2. 团队科研经费奖励名额
团队科研经费奖励名额=(团队近三年科研到位经费总额/生均基准经费)取整;
注:生均基准经费= 学院近三年科研经费总额 ÷ [学院当年硕士生招生总指标 - 各团队基本名额之和 - 学院机动名额]。
3. 学院机动名额
学院机动名额一般为学院当年硕士生招生总指标的7%。学院可根据学科、团队发展、研究生培养需要,对学院机动名额进行微调。学院机动名额由院长提出分配方案,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决定。
本办法如与上级文件不一致时,以上级文件为准。本办法由光电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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