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报告给予林彬同学预退学处理的公示
作者:刘佳庆 时间:2025-03-27 点击数:86
林彬,男,学号:210100032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级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生,因未按照规定注册复学,根据《十大网赌博正规信誉网址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相关规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同意林彬予以退学处理。
因通过各种方式未能与学生本人取得联系,无法送达退学告知书,现予以公示。自公示发出之日起,经过7个工作日,视同送达。如本人对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自公告期结束后5日内,可以向学院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
材院学〔2025〕1 号 关于 林彬同学预退学处理决定公示. - 副本.pdf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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