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办公室是在院长和分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的管理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及教学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党和国家成人高等教育方针,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学院对人才培养要求,落实招生、教学运行、教学管理等工作。
2.拟定、修订相关规章制度。
3.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宣传、招生录取、招生合作等相关工作。
4.制订并组织实施教学计划,编写课程教学大纲。
5.教学运行及管理,毕业设计管理。
6.学生学籍管理,学生档案管理,毕业生毕业和学位授予审核。
7.组织学位英语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人高考)。
8.组织校外教学点的教学检查和评估工作。
9.积极推进教学运行和教学管理信息化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